三年半追回医保基金506亿元!两部门出台最严厉新政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和“看病钱”,基金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过去的三年半时间内,国家医保局对欺诈骗保的高压打击,为广大参保人追回了约506亿元医保基金,然而,震惊全国的大额骗保案件时有发生。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做到应移尽移,应收尽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 三年半追回医保基金506亿元 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蒋成嘉8日在媒体通气会上介绍,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初步形成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2018年至2021年10月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约234万家次,处理约100万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约506亿元。 据悉,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医保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重拳出击、精准打击,紧密配合,协调联动,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行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蒋成嘉表示,截至10月底,全国医保部门共查处涉及“三假”案件3970起,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42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1家、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96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536家(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76家(人),共计追回医保相关资金1.4亿元。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针对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震慑,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构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打击医保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据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基本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时间由2021年12月底延长至2022年12月底。 骗保金额3000~6000元 即可追究刑责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加强诈骗医保基金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思想、移送范围、移送程序、工作机制和要求等五部分,规定了涉及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多种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卿在对《通知》所作的解读中称,目前,我国各省级法院和检察院确定的对医保基金欺诈骗保行为构成犯罪要求的骗保金额最低限为3000元到6000元不等,在许多省份骗取医保基金价值达3000元以上(有些省份如重庆、河南、湖北等规定5000元以上,广东省规定6000元以上),即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表示,《通知》迈出了我国医保基金监管领域行刑协作的第一步,确立了行刑衔接的最高标准,采用了“应移尽移”“应收尽收”这些更加严厉的措辞,并通过“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对行政不作为做了明确禁止的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来源:金融时报